上海市林果乡土专家队伍自2010年3月份组建以来,乡土专家们在全市林果业的生产、技术、市场以及农民合作组织上都发挥了显著地示范和带动作用。为进一步扩充林果乡土专家队伍,现公开选拔上海市第二批林果乡土专家,选拔办法如下:
一、乡土专家的选拔范围
本市长期从事果树生产、技术和管理的乡(镇)村农民技术人员或村干部、果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头人或技术骨干、种植户能手。
在每一树种和区域特色明显的地区选拔1~2名,全市第二批乡土专家计划选拔15~20名。
二、乡土专家的选拔条件
优秀乡土专家选拔以重实际、重效益、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为原则。要求身体健康,有10年以上林果经营经验,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遵纪守法,勤劳致富,热心公益,群众威信高。在具体要求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
1、注重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钻研业务,具有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以自己的技术或管理等帮助当地果农致富;
2、所经营的果品连续两年亩产值在全市同果业中名列前茅,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在群众中有示范带动作用和明显的辐射作用;
3、在乡(镇)村企业、私营企业、农民合作社、民办科技服务机构中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市、区有关部门表彰奖励者。
三、乡土专家选拔程序
按“自愿申报、推荐,联合评估,择优认定”的程序进行选拔。
1、申请和审核:凡具备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自荐或推荐参加乡土专家的选拔,并填写乡土专家申请表(附表1或附表2),经乡镇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送本区(县)主管部门审核,并于11月10日前报市林业技术管理部门。
2、评选和确定:市林业技术管理部门根据区县审核上报的材料,组织人员会同区(县)果树主管部门对自荐和被推荐人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意见和个别谈话,在综合衡量的基础上评选出乡土专家的人选,并在11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本网站公告为准)予以公示。
四、相关事宜
市、区(县)果树主管部门联合负责专家资格的评估和专家体系的维护。乡土专家的任期为每届三年,届满的乡土专家经评估、考核后根据其自身意愿进行连任。专家系统平台上的技术、管理等信息互通,果农共享。专家通过答复电话咨询、现场指导、技术培训授课等方式为果农提供及时的指导服务。乡土专家将按业绩、贡献等享受奖励、鼓励。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林业总站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56059606
电子邮箱:yuanyi@linye.sh.cn
联系人:刘璐璐、朱彬彬
上海市林业总站
2011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