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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内容

2015年上海市经济果林“双增双减”农用物资推荐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14-12-08      阅读次数:10837      文章摘自:上海林业技术网

为减少经济果林生产中化肥、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量,增加使用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果实套袋,保障食品安全,提高果品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上海市林业局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签发的《关于印发<2013-2015年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九项林业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林[2013]34号)文件精神,对项目推广使用的农用物资实行财政补贴。现对2015年经济果林“双增双减”和果实套袋项目推广的农用物资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

一、项目推广的农用物质种类

1、商品有机肥(包括粉状和颗粒状)

2、果实专用套袋(包括桃袋、梨袋、葡萄袋、枇杷袋)

葡萄袋分进口纸、国产纸和避雨栽培用纸,规格分360*280(大号)、330*240(中号)、320*220(小号)3种;梨袋分单层和双层2种纸张,规格为198*150;桃袋分黄色和白色2种纸张,规格为180*150;枇杷袋分黄色和白色2种纸张,规格为210*160

二、农资供应商基本条件

(一)商品有机肥供应商

1、生产企业必须取得上海市肥料登记证和营业执照;

2、企业生产基地必须在上海市区域内;

3、产品质量稳定,达到项目规定的质量标准;

4、年有机肥核定生产能力达到3000吨以上;

5、企业信誉良好,产能和销售相匹配(提供近二年经营销售报表复印件)

6、承诺接受本项目的管理规定。

(二)果实套袋供应商

1、相关证照齐全,拥有自主品牌和注册商标;

2、产品质量稳定,达到项目规定的质量标准;

3、年果实套袋生产规模5000万只以上;

4、企业信誉良好,产能和销售相匹配(提供近二年经营销售报表复印件)

5、具有完备的销售网络和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6、承诺接受本项目的管理规定。

三、报名时间

凡符合条件、具有意向的相关农用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可在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20141212日下午500前),向上海市林业总站提交报名表(见附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沪太路10537号上海市林业总站邮编:200072

联系电话:56617570*2015传真:56059606联系人:郁海东

附件:

1、商品有机肥供应商推荐资格报名表

2、果实套袋供应商推荐资格报名表

上海市林业总站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