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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内容

2013年上海市经济果林“双增双减”农用物资供推荐应商征集公告


作者: 上海市林业总站       发布日期:2012-12-07      阅读次数:48379      文章摘自:上海林业技术网

为减少经济果林生产中化肥、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量,增加使用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果实套袋,保障食品安全,提高果品质量,保护生态环境,2013年上海市继续推行经济果林“双增双减”和果实套袋,对项目推广使用的农用物资实行财政补贴。现对经济果林“双增双减”和果实套袋项目推广的农用物资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

一、项目推广的农用物质种类

1、商品有机肥(包括粉状和颗粒状)

2、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3、果实专用套袋(包括桃袋、梨袋、葡萄袋、枇杷袋)

   葡萄袋分进口纸、国产纸和避雨栽培用纸,规格分360*280(大号)、340*250(中号)、340*220(小号)3种;梨袋分单层和双层2种纸张,规格为198*150;桃袋分黄色和白色2种纸张,规格为185*150;枇杷袋分黄色和白色2种纸张,规格为210*160

二、农资供应商基本条件

(一)商品有机肥供应商

1、生产企业必须取得上海市肥料登记证和营业执照;

2、企业生产基地必须在上海市区域内;

3、产品质量稳定,达到项目规定的质量标准;

4、企业信誉良好,得到用户的广泛认可;

5、年有机肥生产能力5000吨以上;

6、承诺接受本项目的管理规定。

(二)果实套袋供应商

1、相关证照齐全,拥有自主品牌和注册商标;

2、产品质量稳定,达到项目规定的质量标准;

3、企业信誉良好,得到用户的广泛认可;

4、年果实套袋生产规模5000万只以上;

5、具有完备的销售网络和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6、承诺接受本项目的管理规定。

(三)农药供应商

1、注册在本市范围内的国有或集体农药经销商,相关证照齐全;

2、年农药销售额在2500万元以上(近三年);

3、在本市乡镇建有完备和系统的销售网络;

4、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标签、质量等符合相关规定;

5、具有较强的农化服务及技术推广能力;

6、具有完备的仓库储备能力及物流配送能力;

7、承诺接受本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程序和时间

(一)企业报名

凡符合条件、具有意向的相关农用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可在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20121214日下午500前),向上海市林业总站提交报名表(见附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推荐资格审定

在收到企业报名资料的5个工作日内(20121221日下午500前)完成对报名企业的推荐资格审定;在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20121228日下午500前),通知审定合格企业签订项目管理规定有关内容。

四、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沪太路10537  上海市林业总站    邮编:200072

联系电话:56617570*2015       传真:56059606     联系人:郁海东

 

附件:

1、商品有机肥供应商推荐资格报名表

2、果实套袋供应商推荐资格报名表

3、农药供应商推荐资格报名表

 

上海市林业总站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