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林业总站隶属于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1979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是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林业技术推广于一体的全额事业单位,加挂上海市林业病虫防治检疫站、上海市林木种苗管理站两块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 (一)职能情况 依据《森林法》、《种子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上海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机构三定,行使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和林业推广三大职能。 行政执法职能包括: 1、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 2、绿化林业有害生物检疫行政案件的查处; 3、绿化林业植物及其制品的产地检疫、工程复查和调运检疫、国外植物引种检疫审批的行政许可; 4、林业种苗生产证、经营许可证办理及后续监管; 5、林木良种审(认)定; 6、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品种和违反林木新种行为; 7、受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委托的全市造林核查、林地征占用与林木采伐执行情况检查、木材出省运输审批。 行业管理职能包括: 1、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治救灾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森林资源生态功能观测与评价; 3、森林资源年度消长动态监测、资源调查与核查、林业规划设计; 4、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种苗质量检测与监督、种苗行业管理; 5、果树花卉行业管理、果品安全生产监管; 6、林业管理体系建设和林业行业工种技能鉴定; 7、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林业产业培育与开发。 林业技术推广职能包括: 1、森林抚育技术推广; 2、新优种苗引进筛选; 3、果树品种栽培技术推广; 4、林果花育种。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数量为“10+1”,下设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科技教育科等4个综合部门,以及测报检疫科、林木种苗科、果树管理科、资源建管科、花卉质检科、产业办公室、林政稽查办公室等7个业务科室,其中,市林业局林政稽查办公室设在本站。 (三)人员配备 站领导班子6人。全站编制为80名,在编职工73名,拥有专科以上学历67名,其中博士1名、硕士20名、本科36名。另外,科技人员57人,占全体职工80%,其中教授级高工4人,副高18人。 全站63名党员,其中在编党员45名。党总支下设7个基层党支部,其中5个在职支部,2个退休支部;5个在职支部全部采用科室联合支部的形式,按照工作业务相近的原则进行组合。 此外,全站35岁以下青年24名,占职工总数的33%,为培养青年自我管理能力,党总支设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即青工委。全站共有女职工30人,占职工总数的42%,为充分发挥妇女作用,站成立了妇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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