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导航栏  > 区县之窗
区县之窗内容

金山区查获多起涉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


发布日期:2020-03-03      阅读次数:356      文章摘自:上海林业技术网

  眼下,新冠肺炎的疫情引发了大众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关注, 同时也深刻意识到食用和进行野生动物交易的行为会导致流行疾病的传播。在这个非常时期,金山区发生了两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

  案件1亭林非法张网捕鸟案件:2020年1月22日晚,金山公安分局亭林派出所接志愿者报警,称有人在亭林镇红阳村非法狩猎,现场还留有捕鸟工具及被捕获的3只珠颈斑鸠死体和1只斑鸫活体。民警和金山区林业站野保工作人员根据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在本市松江区找到犯罪嫌疑人袁某,并在其家中搜出20只鸟类活体和10只鸟类冻体。后经鉴定,20只鸟类活体,为珠颈斑鸠,其余10只剥皮冷冻个体,由于喙和脚均被除去,无法识别。袁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2干巷非法猎捕案件:2020年2月1日下午15时许,丁某某驾驶摩托车从亭林暂住地到干巷的生态林内摆放四只捕捉野生动物的夹子。2月2日上午9时许,丁某某来林地内收捕猎夹时,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其后,民警在丁某某家中查到16只捕兽夹和半只疑似野狗,后把丁某某传唤到了干巷派出所。派出所将本案移交至上海市金山区林业站。由于涉嫌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对丁某某进行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4000元和作案工具及违法所得。

  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还增加了人与野生动物的直接接触的机会,带来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在此,希望广大市民不伤害、不笼养、不捕杀野生动物,维护我们和谐美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