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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林业站:借“蛇”之名 贩卖药酒--违法了!


发布日期:2018-07-12      阅读次数:359      文章摘自:上海林业技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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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芦潮港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安徽籍李姓男子于五七农场,用蟒蛇作表演,吸引群众眼球,借以推销贩卖药酒。浦东新区林业站接报后,迅速到达现场与派出所民警联合执法,查获三米多蟒蛇一条及部分药酒,嫌疑人由公安机关负责后期调查,蟒蛇已由林业站按程序移送至野生动物园暂养。

蟒蛇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属易危野生动物。蟒蛇皮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可用于乐器的琴膜或鼓皮,也可加工成高档皮鞋、手提包、钱包等。但正因价值较高,出现较多的贩卖、走私蟒蛇皮牟取暴利的现象,从而导致蟒蛇资源遭受到极大破坏,野外残存的数量已经非常稀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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