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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保障 机制完善 ----嘉定区稳步推进重点生态廊道建设


发布日期:2018-04-24      阅读次数:5338      文章摘自:上海林业技术网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本事生态廊道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精神以及“十三五”期间本市加快构建生态网络和最大程度发挥生态效应的要求,结合《嘉定区林地建设专项规划(2016-2018年)》,确保市政府下达的到2020年完成市级重点生态廊道建设13618亩,生态公益林建设4365亩的建设任务,保障我区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指标达到15.76%。

一、提前介入,锁定建设空间

完成《嘉定区林地建设专项规划(2016-2018年)》的编制,锁定林业建设实施空间。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十三五”期间林业建设计划任务,我区市级重点生态廊道需完成造林13618亩,生态公益林需完成造林4365亩的要求,对照全市17条(片)市级重点生态廊道,我区共涉及其中“五廊一片”,包括绕城高速、沈海高速、京沪高速、京沪高铁、吴淞江沿线以及嘉定外冈垃圾处理厂周边。我区依据本市基本生态网络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充分衔接城乡总体规划、相关专业规划以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积极挖掘潜力,注重生态网络构建和生态效应最大化,完成《嘉定区林地建设专项规划(2016-2018年)》的编制工作,明确我区“五廊一片”市级重点生态廊道以及生态公益林的实施空间,确保我区林业建设项目有效落实。

二、明确责任,协同共进

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为了加快推动我区林业建设,嘉定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重大办、区绿化市容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土局、区水务局、区农委等部门和相关街镇为成员单位的市级重点生态廊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生态廊道建设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进落实。

三、政策先行,保障推进

制定区级相关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保障建设项目有序推进。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生态廊道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绿化市容局、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等部门制定的《上海市生态廊道建设实施办法(讨论稿)》、《2016-2018年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为依据,结合我区实际,先后制定了《2016-2018年嘉定区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嘉定区生态廊道建设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政策,规范我区林业建设程序,保障林业建设项目的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