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本市林果产业稳步有序发展,提高果树生产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保障本地产水果的产品质量安全,自2012年起,上海市林业总站决定在本市开展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评选活动。为使本次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2009年之前建成,已进入投产期,并具备评选资格的本市各生产果园。
二、评选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集中连片且栽培面积3公顷以上;
3、通过农业部无公害及以上相关农产品认证;
4、具有专业安全监督员1-2名。
三、评审工作小组
上海市林业总站成立“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整个过程,包括评选标准与方案的制定和公示、果园申报受理、申报材料审查、现场检查检测和办理有关评选等具体事宜。
四、申报方法与材料
(一)申报方法
果园自愿申报;各区县林业技术部门按照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对申报果园进行资格初选。
(二)申报材料
申报果园填写《上海市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评选申报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果园简介;2、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商标、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五、评选程序
(一)确定初选名单
各区县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林业总站“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评选工作小组”,评审小组根据各区县的推荐意见和评选条件,对申报果园进行现场踏勘和综合审查,确定初选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二)现场检查监管
1、市“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评审工作小组”在各主要生产季节组织对进入初选名单的果园,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逐一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组组成人员不少于2人,关键生产季节至少每月检查1次,在平时生产季节至少每两个月检查1次。
2、现场检查内容包括:(1)果园周边生产环境,果园道路、排灌、防护系统、栽培模式、品种树龄等;(2)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3)果园园貌、生产档案、树体管理等;(4)果品产量质量。
3、不定时进行果品农残抽检。
4、评审小组根据检查情况对果园评判。
(三)综合评审
评审小组依据“上海市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评选标准及果园申报材料、现场检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对符合评选标准的果园,被评定为“上海市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
(四)公示
评审小组评选出“上海市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名单后,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表彰授牌
市林业主管部门召开发布会,对获选果园授予“上海市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牌匾和证书,签订诚信承诺书,向社会做出承诺,接受市民监督。
七、监管措施
“上海市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评选活动每年举办,有效期为两年,满两年后进行复审;市林业部门负责对获选果园进行日常监管,一旦发现违反评选要求的,将直接取消其获选资格,收回牌匾和证书,并向社会进行公告,且两年内不得参加本项评选活动。
八、时间安排
2012年围绕本市适栽果树树种,以品牌为抓手,以生产管理为主导,以产品安全优质为目标,评选本市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逐步建立本市果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本年度评选时间安排如下:
1、2011年9-10月,市林业技术部门拟定评选标准和方案,成立评审小组,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11月上旬公布评选标准和评选方案。
2、2011年11月-12月,组织宣传发动、申报、审查初选,年底确定初步入选果园。
3、2012年1月-2012年11月,全过程检查、监管。
4、2012年12月,组织综合评选、公示、授牌。
上海市林业总站
二○一一年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