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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内容

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林木良种 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7      阅读次数:7316      文章摘自:上海林业技术网

各区绿化市容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木良种引种备案表格式的通知》(林场发〔2018〕10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省际间林木良种引种备案工作,现就我市2023年林木良种引种备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引种备案条件

  通过其他省级审定,适宜种植范围与我市拟引种地区在同一适宜生态区的林木良种。

  二、引种备案材料

  (一)林木良种引种备案表(见附件1),填写时可参考《填写说明》(见附件2)。

  (二)引种备案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三)能够证明品种拟引种地区适应的试验报告。

  (四)引种备案品种审定公告及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

  (五)引种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良种,应提供品种权人授权的书面同意书。

  三、申报要求

  引种者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引种备案材料电子版,报送至上海市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时间,纸质材料一式5份(其中原件2份)。

  四、现场查定

  上海市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将根据申请引种备案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现场查定。

  五、引种者责任

  (一)引种者要对拟引种良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

  (二)引种者应向该良种使用者提供其生产者信息、品种的主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适应性等使用条件的说明、风险提示与有关咨询服务,不得弄虚作假或者做引人误解的宣传。

  六、其他要求

  各区绿化市容局要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宣传动员,加强答疑指导,切实做好2023年度我市林木良种引种备案工作。

 

  联 系 人:任 闽   

  联系电话:56617570-2044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1053弄7号

  邮    编:200072

  邮    箱:shzhongmiao@linye.sh.cn  

 

  附件1: 林木良种引种备案表

  附件2: 林木良种引种备案表(填写说明)

 

附件1:林木良种引种备案表.doc

附件2:林木良种引种备案表(填表说明).doc

        

 

 

 

           上海市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