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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内容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级和市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5      阅读次数:2291      文章摘自:上海林业技术网

各区绿化市容局、林业站、相关农林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国家级和上海市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原国家林业局确定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林木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内的,按科学选育程序,经区域试验,证实在一定区域内具有推广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品种,优良种源区内的优良林分或种子生产基地生产的种子,有特殊使用价值的种源、家系或无性系,引种成功拟作为良种进行推广应用的品种,认定有效期满并符合前述条件的林木品种,选育人可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上海市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申报国家级、市级林木品种审定。

  选育人不清,但在生产上有较高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林木品种,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可以作为申请人直接申报。

  选育人不申报,但有较高推广使用价值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与选育人签订协议后可以直接申报。

  二、材料要求

  申请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的,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做好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林品审秘〔2025〕1号)要求申报。具体申报通知、申请书及填写说明电子版可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站(https://www.forestry.gov.cn)“公示公告”栏查询下载。

  申请市级林木品种审定的,须填写《上海市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见附件1),并附以下材料。申请书及填写说明电子版可在上海市林业技术网站(https://www.linye.sh.cn)“公示公告”栏查询下载。

  (一)选育报告。应详述选育品种的亲本来源及亲本特性,品种特性,选育(引种)过程,区域(引种)试验开展情况,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主要优缺点,繁殖栽培技术要点,主要病虫害及其防治措施和适宜种植范围等。

  以品质、特殊使用价值等其他方面作为主要申报理由的,还应对有关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二)区域试验证明表。包括区域(引种)试验情况汇总表(见表2-1)和区域(引种)试验结果证明表(见表2-2),应提供至少2个行政区3个区域试验点数据。

  (三)林木品种特征标准图谱(如植物全株、叶、茎、根、花、果实、种子的照片)、试验林照片(每个试验点至少一张,并用明显标识区分对照品种与申报品种)。观赏植物提供的花、果、叶等照片,应连同标准比色卡一同拍摄。数量不少于9张。

  (四)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报告。品种及无性系需详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无需提供本项材料,但需提供植物新品种权号和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材料

  1、申请人与原选育人不一致的,应提供原选育人的委托书。

  2、国外引进的品种,应提供国外品种权人授权在中国申请林木品种审定的授权书。

  3、申请审定的林木品种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授权书。

  4、申请审定的林木品种已通过市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的,应提供认定的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

  5、优良种源应有明确的采种地点、林分面积证明。

  6、申请审定的林木品种属转基因品种的,应提供转基因林木安全证书。

  7、已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或有关奖励的,附相应证书复印件。

  8、代理机构代理申请林木品种审定的,应附代理资格证明和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书。

  9、以前年度未通过审定再次申请的品种,需按照上海市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馈的未通过审定原因逐条进行补充说明或提交相关数据材料。

  三、材料提交

  申请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的,请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做好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林品审秘〔2025〕1号)要求,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完整申请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提交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进行形式审查。

申请市级林木品种审定的,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完整申请材料签字盖章电子版(PDF格式),提交到上海市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进行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时间。请将申请书、各类报告、图谱及其他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12份(其中原件2份)。封面白色,封面内容为申请书第一页;书脊五号字,注明品种名称、申请人,按照要求的时间邮寄至指定地址。需同时提供申请书Word版本和电子版照片,照片应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少于1M,文件名为照片内容,如:XX(品种名称)叶(花、果实、某区某镇试验林等)。

  四、现场查定

  申请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对部分申报品种开展现场查定或测定。

  申请市级林木品种审定的,上海市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现场查定。

  申报经济林、观赏植物品种审定的,申请人应在品种最佳表现期之前提交申请材料,因申请人原因导致未能开展现场查定的品种,本年度原则上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绿化市容局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林木良种在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发展现代林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生态树种的品种选育工作力度,更好支撑保障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

  (二)认真组织申报。各区绿化市容局及相关单位要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宣传动员,加强答疑指导,出具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切实做好2025年度林木品种审定的申报工作。

 

 

联 系 人:任 闽          

联系电话:5661757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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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