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经济果林生产中化肥、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量,增加使用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果实套袋,保障食品安全,提高果品质量,降低面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签发的《关于印发<2016-2018年上海市经济果林“双增双减”和果实套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绿容[2016]229号)精神,对项目推广使用的农用物资实行财政补贴。现对2018年经济果林“双增双减”项目农用物资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 一、项目推广的农用物资种类 1、商品有机肥 2、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3、果实专用套袋(包括桃袋、梨袋、葡萄袋、枇杷袋、猕猴桃袋) 葡萄袋分进口纸、国产纸和避雨栽培用纸,规格分360×280(大号)、330×240(中号)、320×220(小号)3种;梨袋分单层和双层2种纸张,规格为198×150;桃或猕猴桃袋分黄色和白色2种纸张,规格为180×150;枇杷袋分黄色和白色2种纸张,规格为210×160。 二、农用物资供应商基本条件 (一)商品有机肥 1、生产企业必须取得肥料(临时)登记证和营业执照; 2、企业生产基地必须在上海市区域内; 3、企业生产基地必须与肥料登记证生产地址相符; 4、产品质量稳定,达到项目规定的质量标准; 5、年有机肥生产销售能力达到4000吨以上; 6、企业信誉良好,产能和销售相匹配(提供近二年经营销售报表复印件); 7、承诺接受本项目的管理规定。 (二)农药 1、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在果树上登记的相关证照(工商营业执照、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执行标准); 2、农药产品质量稳定,有效成分含量准确,三年内无农业部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通报记录; 3、生产企业信誉良好,产能和销售相匹配(提供近两年经营销售报表复印件)。 4、承诺接受本项目的管理规定,包含: 4.1、提供的农药产品没有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纠纷; 4.2、进口农药生产日期为2017年4月以后(不计进口农药分装日期),国产农药生产日期为2017年10月以后; 4.3、提供技术服务和培训,确保农户正确使用; 4.4、及时处理农户反映的质量问题,避免出现重大纠纷。 5、如2017年以前未列入过上海市经济果林“双增双减”项目农药品种推荐名单,需提供近三年在上海或华东地区果树上的试验报告。 (三)果实套袋 1、相关证照齐全,有品牌和注册商标; 2、产品质量稳定,达到项目规定的质量标准; 3、年果实套袋生产规模5000万只以上; 4、企业信誉良好,产能和销售相匹配(提供近二年经营销售报表复印件); 5、具有完备的销售网络和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6、承诺接受本项目的管理规定。 三、报名时间 凡符合条件、具有意向的有机肥、农药、套袋生产经营企业,可在本公告发布12日内(截止2017年12月12日下午5:00前),向上海市林业总站提交报名表(见附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复印件(肥料和套袋不接受快递方式)。 四、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沪太路1053弄7号 上海市林业总站 邮编:200072 报名联系电话: 有机肥和套袋: 联系人:郁海东 电话:56617570×2015,传真:021-56059606 农药: 联系人:张洪良 电话:56617570×2034,传真:021-56053021 附件: 商品有机肥供应商推荐资格报名表 农药供应商推荐资格报名表 果实套袋供应商推荐资格报名表 果实套袋供应商推荐资格报名表.docx 农药供应商推荐资格报名表.docx 商品有机肥供应商推荐资格报名表.docx 上海市林业总站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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