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经济果林生产中化肥、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量,增加使用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果实套袋,保障食品安全,提高果品质量,保护生态环境,2013年上海市继续推行经济果林“双增双减”和果实套袋,对项目推广使用的农用物资实行财政补贴。现对经济果林“双增双减”和果实套袋项目推广的农用物资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
一、项目推广的农用物质种类
1、商品有机肥(包括粉状和颗粒状)
2、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3、果实专用套袋(包括桃袋、梨袋、葡萄袋、枇杷袋)
葡萄袋分进口纸、国产纸和避雨栽培用纸,规格分360*280(大号)、340*250(中号)、340*220(小号)3种;梨袋分单层和双层2种纸张,规格为198*150;桃袋分黄色和白色2种纸张,规格为185*150;枇杷袋分黄色和白色2种纸张,规格为210*160。
二、农资供应商基本条件
(一)商品有机肥供应商
1、生产企业必须取得上海市肥料登记证和营业执照;
2、企业生产基地必须在上海市区域内;
3、产品质量稳定,达到项目规定的质量标准;
4、企业信誉良好,得到用户的广泛认可;
5、年有机肥生产能力5000吨以上;
6、承诺接受本项目的管理规定。
(二)果实套袋供应商
1、相关证照齐全,拥有自主品牌和注册商标;
2、产品质量稳定,达到项目规定的质量标准;
3、企业信誉良好,得到用户的广泛认可;
4、年果实套袋生产规模5000万只以上;
5、具有完备的销售网络和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6、承诺接受本项目的管理规定。
(三)农药供应商
1、注册在本市范围内的国有或集体农药经销商,相关证照齐全;
2、年农药销售额在2500万元以上(近三年);
3、在本市乡镇建有完备和系统的销售网络;
4、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标签、质量等符合相关规定;
5、具有较强的农化服务及技术推广能力;
6、具有完备的仓库储备能力及物流配送能力;
7、承诺接受本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程序和时间
(一)企业报名
凡符合条件、具有意向的相关农用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可在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2012年12月14日下午5:00前),向上海市林业总站提交报名表(见附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推荐资格审定
在收到企业报名资料的5个工作日内(2012年12月21日下午5:00前)完成对报名企业的推荐资格审定;在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2012年12月28日下午5:00前),通知审定合格企业签订项目管理规定有关内容。
四、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沪太路1053弄7号 上海市林业总站 邮编:200072
联系电话:56617570*2015 传真:56059606 联系人:郁海东
附件:
1、商品有机肥供应商推荐资格报名表
2、果实套袋供应商推荐资格报名表
3、农药供应商推荐资格报名表
上海市林业总站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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