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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推进林长制,促进示范区建设


发布日期:2021-10-20      阅读次数:3268      文章摘自:上海林业技术网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青浦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发展目标,以规划引领生态资源建设,坚守绿色发展生态理念,推进生态空间建设和保护修复,构建良好生态屏障,截至2020年底,青浦区林地面积11960.537公顷,森林覆盖率15.16%(陆域18.20%)。青浦作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完善保障措施。根据“分级管理、属地负责、条块结合”原则,按照林地属性,条块联手,压实林长责任,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建成市、区、镇三级组织构架;起草《关于青浦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制定工作会议、日常巡查、信息报送、部门协作、检查督导、考核评价等配套制度,按照“1+6”模式,以落实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为核心,探索建立资源保护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全面推进林业绿化资源保护长效发展。

  二是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林长运行。在林长制推进过程中,加强基层林业绿化队伍建设,明确镇(街道)林业绿化管理部门及其工作职责,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提升基层林业管理效能;坚持问题导向,依托区、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平台,健全监测预防网络,建立日常网格巡查与专业巡查相结合的林业绿化资源保护管理巡查机制,实现“问题上报-林长派单-现场处置-完成反馈-核查确认”的林长协调处理闭环管理流程,各级林长定期开展多形式检查督导,统筹推进林长制工作。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形成共管合力。加强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积极作用,各自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在区总林长领导下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林业绿化资源得到有效监管和保护;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公布林长责任区域,在重点区域设置林长制公示牌,动员广大社会力量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将以林长制落实为着力点,通过林长制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构建全覆盖的林业绿化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努力打造绿色青浦生态价值新高地,全力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迈入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