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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总站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工作


发布日期:2022-06-13      阅读次数:3352      文章摘自:上海林业技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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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已于2022年6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这是中国首次针对湿地保护进行立法,拟从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建立完整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为响应《国家林草局湿地管理司关于加强湿地保护法宣传有关倡议的函》(林湿函[2022]11号)中的宣贯倡议,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日的到来,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指导下,上海市林业总站于5月31日-6月6日期间举办了一系列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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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当下疫情形势,本次活动主要以线上宣贯形式开展。通过微信线上平台发布相关宣传推文,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内容、内涵,介绍上海湿地最新统计数据,与湿地行业发展方向;面向市民开展有奖互动科普答题活动。联手上海新闻广播青未来节目,特邀《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主要起草人——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张明祥教授与常年从事海岸带湿地遥感、海岸带管理等研究工作的华东师范大学河口海岸国家重点实验室田波副研究员,聚焦上海湿地发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发布的背景、湿地在全国以及上海的分布情况和特点、湿地的重要功能、湿地修复工作的具体做法进行了探讨,并解答了作为普通市民如何保护湿地资源等一系列市民关心关注的话题。

湿地法的实施将有利于从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建立完整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为强化湿地的保护和修复提供法治保障。上海市林业总站将结合日常工作要点,依法依规开展管理工作,并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科普宣贯,积极探索湿地相关法治文化传播新内容、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