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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机构
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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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发布日期:2013-07-17      阅读次数:108285      文章摘自:上海林业技术网

  上海市林业总站隶属于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1979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是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林业技术推广于一体的全额事业单位,加挂上海市林业病虫防治检疫站、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事务中心两块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

   (一)职能情况

   依据《森林法》、《种子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上海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机构三定,行使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和林业推广三大职能。

   行政执法职能包括:

  1、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

  2、绿化林业有害生物检疫行政案件的查处;

  3、绿化林业植物及其制品的产地检疫、工程复查和调运检疫、国外植物引种检疫审批的行政许可;

  4、林业种苗生产证、经营许可证办理及后续监管;

  5、林木良种审(认)定;

  6、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品种和违反林木新种行为;

  7、受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委托的全市造林核查、林地征占用与林木采伐执行情况检查、木材出省运输审批。

  行业管理职能包括:

  1、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治救灾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森林资源生态功能观测与评价;

  3、森林资源的年度消长动态监测、调查和评估,以及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

  4、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管理,开展森林生态功能监测和评价;

  5、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种苗质量检测与监督、种苗行业管理;

  6、果树花卉行业管理、果品安全生产监管;

  7、林业管理体系建设和林业行业工种技能鉴定;

  8、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林业产业培育与开发;

  9、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物种鉴定、救助收容和危害防范,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主动预警。

  林业技术推广职能包括:

  1、森林抚育技术推广;

  2、新优种苗引进筛选;

  3、果树品种栽培技术推广;

  4、林果花育种。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数量为13,下设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科技信息科、宣传教育科5个综合部门,以及森林资源科、森林培育科、测报检疫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果树管理科(产业办)、林木种苗科、花卉质检科8个业务科室。

  (三)人员配备

  站领导班子6人。全站编制为90名,在编职工71名,拥有专科及以上学历63名,其中博士2名、硕士29名、本科31名。另外,科技人员54人,占全体职工76%,其中教授级高工4人,副高17人。

  全站63名党员,其中在编党员43名。党总支下设7个基层党支部,其中5个在职支部,2个退休支部;5个在职支部全部采用科室联合支部的形式,按照工作业务相近的原则进行组合。

  此外,全站35岁以下青年24名,占职工总数的34%,为培养青年自我管理能力,党总支设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即青工委。全站共有女职工37人,占职工总数的52%,为充分发挥妇女作用,站成立了妇女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