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部门指定的花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及优质产品的评选、鉴定和复查检验。 2、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或有关部门委托,对实施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等的花卉产品进行检验,对花卉新产品、新品种投产和科技成果鉴定的检验。 3、承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花卉产品质量考核检验和花卉产品质量的分等分级检验。 4、承担有关花卉产品的质量仲裁检验和其他委托检验。 5、对林业系统和地方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6、研究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承担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试验验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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